不久后,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,数年后,
经查,两人婚后生育子女,
后来,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,法官说,在结婚登记时,
原标题: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,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,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。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“未婚”。老王又化名“周某”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。昨日,属无效婚姻。其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条所规定的“实行一夫一妻”的婚姻制度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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